2020年6月29日 点击人次: 2862
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友会)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和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校友会是开展校友之间交流和联谊的社会组织(挂靠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目前,部门共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设有招生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科三个科室。作为学校的窗口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友会)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服务理念,把“服务、质量、效率、创新、和谐”作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党政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招生宣传和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率统计、核查工作。
七、负责就业、创业指导和教育工作。
八、负责就业市场建设与拓展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就业手续办理和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和健全校友会工作制度,制订校友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校史编订和校友网站等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三、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十四、负责与校友的联系与交流工作,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争取校友在经费、物资、招生、就业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十五、负责校友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校友捐赠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校内有关单位做好校友回访母校的接待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